侦查阶段怎么委托辩护人
发布时间:2012.03.24
人被抓了,家属与亲友忙的团团转,想来思去,也弄不出一个究竟,托关系找熟人,说这样做那样,也总顶不上用场,该怎么办?事实上,法律上把帮助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赋予给了律师,但由于生活在这个人情社会里,好多人把律师忘了,把律师的作用忘了。为了迎接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新修改刑诉法的实施,来专题介绍一下怎么委托律师和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这里,先从委托辩护人开始。
一、谁有权委托辩护人
新修改的刑诉法第三十三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这个规定打破了侦查阶段只能请律师提供帮助的规定,赋予律师在这个阶段具有辩护权。同时,还扩大了委托人的范围,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根据这个规定,新刑诉法规定有权委托辩护人的由两类,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和监护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因诉讼阶段不同的作出的法律上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刑事被告人是刑事侦查终结后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提出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或自诉人向法院指控追究刑事责任人的称谓。
新修改的刑诉法第三十三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二)、监护人、近亲属
新修改的刑诉法第三十三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监护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辩护人。那么监护人和近亲属是怎样规定的呢?
1、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亲属和朋友,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这三类人在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时,有权委托辩护人。
2、近亲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有权委托辩护人。
二、委托辩护人的时机
那么在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呢?新修改的刑诉法第三十三规定新刑事诉讼法从侧面告知了委托辩护人的时机问题。
这个条款规定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就告诉我们,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就可以委托辩护人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告知后,没有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与辩护进行委托协商。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给家属通信要求代为委托,也可以直接与律师通信委托,还可以要求侦查机关转达其委托律师的要求,从而达到协商委托辩护人事宜。
这个条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是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已经委托辩护辩护人的,辩护人就会为你办理相关事宜。如果没有委托的,可以通过给家属通信要求代为委托,也可以直接与律师通信委托,还可以要求侦查机关转达其委托律师的要求,从而达到协商委托辩护人事宜。
三、委托辩护人的限制
原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只能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只有到了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才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均享有辩护权。这意味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身份由“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转为“辩护人”。由于原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作为辩护人。新的刑诉法对侦查阶段的辩护人进行了限制,规定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一、谁有权委托辩护人
新修改的刑诉法第三十三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这个规定打破了侦查阶段只能请律师提供帮助的规定,赋予律师在这个阶段具有辩护权。同时,还扩大了委托人的范围,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根据这个规定,新刑诉法规定有权委托辩护人的由两类,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和监护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因诉讼阶段不同的作出的法律上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刑事被告人是刑事侦查终结后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提出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或自诉人向法院指控追究刑事责任人的称谓。
新修改的刑诉法第三十三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二)、监护人、近亲属
新修改的刑诉法第三十三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监护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辩护人。那么监护人和近亲属是怎样规定的呢?
1、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亲属和朋友,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这三类人在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时,有权委托辩护人。
2、近亲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有权委托辩护人。
二、委托辩护人的时机
那么在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呢?新修改的刑诉法第三十三规定新刑事诉讼法从侧面告知了委托辩护人的时机问题。
这个条款规定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就告诉我们,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就可以委托辩护人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告知后,没有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与辩护进行委托协商。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给家属通信要求代为委托,也可以直接与律师通信委托,还可以要求侦查机关转达其委托律师的要求,从而达到协商委托辩护人事宜。
这个条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是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已经委托辩护辩护人的,辩护人就会为你办理相关事宜。如果没有委托的,可以通过给家属通信要求代为委托,也可以直接与律师通信委托,还可以要求侦查机关转达其委托律师的要求,从而达到协商委托辩护人事宜。
三、委托辩护人的限制
原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只能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只有到了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才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均享有辩护权。这意味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身份由“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转为“辩护人”。由于原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作为辩护人。新的刑诉法对侦查阶段的辩护人进行了限制,规定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