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种案件,首先应与委托人沟通,通过与其交谈,熟悉案情,与代理人或者当事人谈话时应注意技巧,做到言之有物,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可夸大其词或欺骗当事人。
在和其他所的律师合作办案情况下,无论是和其他所的律师合作办案还是事务所内部的协同办案,都绝对不能有依靠别人的思想,始终要把自己定位为主办律师的地位,把握全案的案情和重点方向,避免在案卷材料没有完全熟悉的情况下便匆忙取证。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始终要把每一位办理委托手续的当事人案件作为自己的事情,认认真真、全面细致地准备好每一个细节。对于当事人的叙述,要全面综合分析,当事人为了其自身的利益,往往会夸大对其有利的东西,甚至也有可能串通其他人做伪证。律师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要始终忠实于事实和法律,要增强自己辨别是非和驾驭案件的能力,千万不能被当事人所左右。律师是当事人的受托人,而不是当事人的代言人,我们时时要重视和防范执业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必要的时候给委托人或者当事人作谈话笔录,律师做刑事辩护更要谨慎对待及控制风险。要始终对自己的辩护或者代理观点有信心 ,在对案件有个全面了解的前提下,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如果你自己都不相信自己,怎么让法官认可你的观点或者辩护意见?!要善于总结,做律师,一定要学会总结。不但要善于总结自己,而且还要总结别人,要学会从别人身上总结得失。总结不一定非要专门去写,要学会养成随时记的习惯,只要有感悟就随时记下来。我想如果能坚持下来,这些零零星星的记录对你日后将是一笔很大的财富。当然,光记肯定是不行的,还应该随时翻阅这些总结和记录,只有烂熟于心,日后应用起来才能得心应手。
律师办案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加,差错在所难免,出现差错以后,办案律师难免想把责任推给别人,但实际上这样并无助于案件的办理。我认为在出现差错的情况下应及时向委托人或当事人做必要的解释,千万不能推诿责任,这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律师的正确做法。我们应该千方百计的采取其他办法弥补出现的差错,给当事人留下我们敢于承担责任的形象。
律师执业会遇到很多的案子,其中的一件两件或许不重要,但是当事人也许一辈子就打一次官司,律师看来很无足轻重的事情在他们看来会变得相当重要。因此,律师一定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好份内的每一项工作。除了要追求好的诉讼结果外,还要给当事人留下一个好的印象,让他们成为我们的义务宣传员,通过他们的宣传、介绍为我们带来新的业务。也许有的案子当事人期望值很高,或者确实在证据事实上有所欠缺,导致案件结果不好,但是,对所有的案子,我们都应该尽力,对办理过的每一个案子做到问心无愧!
进入律师行业二年半的时间,我觉得我还需努力的地方有很多,希望通过我的不懈努力尽快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成熟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