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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庭审技巧感悟
发布时间:2012.03.21 
     完成了前期工作,考验律师真正水平庭审过程无疑在诉讼的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成败在此一举了,结合自己的经验,在此将一点感悟记下。

  一、衣着得体。讲起容易做起难,平时发现有这么一些问题:白衣服已不白,与原始色彩相着太远;衣服特皱,夏天穿上袖却卷起袖当短袖使用;上衣和下衣答配不当;皮鞋的陈旧程度已到中下等;发型、、、、、、上述问题虽小,但给人的印象确实不妙,中国法官的审判独立性虽差人意,但毫无疑问,法官的整体形象比律师要好,言谈举止要好,当然法官的衣着有国库支撑,律师代表的是个人形象,法官代表的是国家形象,应该是无可比性,但既然端坐于同一屋檐下,差别当然越小越好。

  二、语言精炼。此乃基本功,非一日之寒所能达之。经常碰到一些律师在回答法官的问题时,结论是答非所问。比如法官问“有还是没有”、“是还是不是”、“同意还是不同意”之类非常明确的问题时,法官此时的本意只是想单纯的知道答案,而不想听理由,因为法官也得节省时间,许多案子像场子一样在等着,此时律师最好是知人所难、急人所急,一定要按照法官的意思作肯定或否定回答,如果法官想进一步了解自会提问,况且庭后还可提交材料,所有的东西没有必要在庭上一一讲明,如果这样做了,起码在法官的眼里有一个印象分了。再则,现在的当事人水平也不低了,他们并不认为在庭上话多的律师就是好律师,条理性好比语言多要好。

  三、善于“点穴”。此仍乃基本功,这需要庭前大量的准备工作,善于琢磨对方的意图,在法庭辩论阶段,不可泛泛而谈,在朗读答辩状的时候,其实可以摘几句极快阅读,然后交给书记员记去(此时认真听的本没几个人,必要时可将U盘直接交给书记员,她可能恨不得给你倒杯水喝),余下的工作就是针对对方的请求(或上诉请求),拿出已方的证据,哪里漏气哪里堵住,点中对方死穴。此功夫的熟练运用一定要有法条对抗准备,且作好记号,随时瞄一眼即脱口而出,就像央视播新闻一样——给人感觉是你背的,其实不然。此时,在法官的印象分中可能又有长进。

  总结:律师出庭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功课,其间自有酸甜苦辣多味俱全,走多了,自然会有自己的路,法官也是人,你将路走好了,法官也会走到你的这条路上来与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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